有人说冷哥黑中医,呵呵,得多读书啊~
#无证的民间中医到底对民众危害有多大#中国直到明清以前,实行的都是官办医疗许可制度,医生一直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才可以掌握的专业技术,根本不是所谓民间可以掌握的,几乎没有民间中医生存的土壤。
宋代是中国中医发展的高峰期,中央就有中医最高的官办机构“翰林医官院”,类似我们今天卫生部。对内堂负责朝廷用医用药,对外朝负责各地医官的任免和派遣。
在地方上则有州郡医官制,严格规定各地医官配比要和当地人口相符。例如京府节镇一级的要配置10人上的医官,州府则为7人以上的医官,县城要求每万人配置5人以上医官。
而且所有医官上岗必须通过官办的考试才能录用,绝不允许民间中医私自行医。如果发现民医的存在,轻者官员降职罚俸,重者充军。
而中药方面则更加严苛,在宋朝中药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同盐铁茶酒一样列为官办独营,由“熟药所”负责买卖交易。所有成药都必须通过修合药所监制,坚决杜绝民间私自制作买卖中药。
政和四年(1114年)后“修合药所”改称“医药合剂局”,“熟药所”改称“医药惠民局”,这就是后来《和剂局方》的由来。
那么民间有没有中医呢?
答案是有,但只能以慈善机构的形式存在,这就是“安济坊”和“居养院”。前者是各地民间自发组织的收治穷人的医院,由民间筹资组成,民医可以在此执业,但必须由官差医生负责监督和检查。
后者类似老年病医院,前身是唐代的“悲田福田院”,主要功能是给当地一些没子女的老人养老用,也会配给一些中药,但主要功能依然是养老。
所以直到宋朝,中国都不存在所谓的什么“民间中医”。即便各地有一些零散的民间医生组织,但都必须被官办医疗机构所掌控才能行医。
之所以明清出现了大量民间中医,是因为元代实行“官分南北”的二元医疗制度,历经500多年的中央直管的医官院体制瓦解,医生一下从“官”沦落到了“民”,逐渐成为了一种“营生”。
从只能由高级知识分子掌握的专业技术,成为了以养家糊口为唯一目的的“生存伎俩”。
这种“堕落”到了明朝达到顶峰,这就是以举子、医生、相命、丹青、书生、琴棋、僧、道、尼为代表的“中九流”的出现,中医才彻底从执业变成了职业,失去了其专业属性和精英属性。
而失去了官督官办的支持,中医在两宋结束后告别了自己的高光时刻,逐渐走向了越来越封闭、越来越浑沌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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