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点个赞!吃了霸王餐逃跑时摔伤还有脸索赔上万!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辣么不要脸的!穷的只能吃霸王餐也许还情有可原,特么吃完霸王餐跑路时摔伤居然还反咬店家索赔。。。这脸是不是整个都摔没了,毁容毁掉了?

事件发生在湖北襄阳。2018年4月3日凌晨,张军一行6人到汉江路某饭店吃夜宵。酒足饭饱后,几人趁店员不备,6人先后快速离开饭店。老板王芳发现情况后,连忙出门追讨餐费。一伙人中张军最慢,为了避免被抓,爆发了小宇宙,使出吃奶里跑路的张军,最终因无法控制体内洪荒之力,摔倒在地。

张军住院11天,花医疗费6848元。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出院后,张军将王芳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医药费。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张军等一行6人在二被告店中就餐,每人都有支付餐费的义务,就餐完毕后应主动支付餐费。但张军一行6人就餐完毕后却不打招呼不结账,自行离开,主观上存在过错。

王芳发现张军一行6人未结账离开后,为维护自身权益,出门追赶,至松鹤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追上张军等人,要求张军等人结账,但张军等人仍拒绝买单并分散走开,主观上更为恶劣。

王芳见张军等拒绝结账,先打110报警,后打高强电话,寻求多方救助,处置恰当,无任何过错。张军见高强追到,便欲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自己摔倒受伤,二被告与张军无任何身体接触,没有侵权行为,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张军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共计40760.32元,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遂判决:驳回原告张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张军负担。张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看到这个结果,吐槽君就放心了~这事干的漂亮 [s-20] 

声明:本站文章,有些原创,有些转载,如发现侵权侵请联系删除。本站所有原创帖均可复制、搬运,开网站就是为了大家一起乐乐,不在乎版权。对了,本站小水管,垃圾服务器,请不要采集,吐槽君纯属用爱发电,经不起折腾。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生活

2019-8-20 18:29:15

生活

看完一篇新闻,感觉要凉凉。。。以后别用棉签掏耳朵了。。。

2019-8-20 23:41:21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