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听到的是以孔子为开创者的孺家思想是为封建社会服务的,这并非是孔子的初心,孔子在本质上是守旧的,是怀念周初时的礼仪廉耻观念,对东周时期的礼崩乐坏而感到痛惜。
孔子希望借礼仪廉耻和三纲五常来维系主奴关系,这一想法是为奴隶社会服务的。面对奴隶社会的土崩瓦解,孔子并没有预见到农民与地主这种新的阶级的产生,孔子并无应对之策。倒是法家提出的思想观念能让地主与农民之间这种比奴隶社会更为松散的关系做到“有法可依”。商鞅变法就是“以法律代替礼仪纲常”。这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一种进步。
孔子的功劳在于他提炼总结出了奴隶社会的精华部分,可以延用于封建社会,甚至可用于以后的千年万代。到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也会从孔子的学说中筛选有用的东西来维护自己的统治。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中国还是奴隶社会的形态,这一点是需要强调再强调的,孔子并没有提出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见解,也没出什么良策。孔子还诛杀了传播法家思想的少正卯,给少正卯罗织了五大罪名,都是些莫须有的主观判断。因为孺家与法家在观念上冲突太多,孔子当了大司寇,手中大权在握,就铲除了异己。
事实胜于雄辩,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强大起来并灭掉六国。孔子代表的不是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是旧有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他不过是在努力用自己的学说化解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继续维护奴隶社会制度。其中的一些思想被后来的地主阶级所采纳。
对孔子,尊重是必要的,但绝不能抬出孔子来引领新的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复古。我们充其量是学习和借鉴一下古代社会文明中有价值的部分。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中都会有精华与糟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