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和狗子“结孽缘”,求助:我只能认了吗?

看到这个问题,就想说,保险公司是不是该改改规则?太欺负人了。

今天,杭州交通91.8“开吧”客户端-车友圈里,吧友“一把铁锹”发帖求助:自己在高速上“被狗撞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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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帮侠记者了解到:原来,8月24日,吧友“铁锹先生”开车行驶到杭徽高速九峰附近时,路面上突然出现了一只黑狗,“铁锹先生”前面那辆车发现情况后紧急刹车,此时黑狗也往左侧车道逃窜,避开了前车。但没想到的是,黑狗杀了个“回马枪”,又窜回了“铁锹先生”所在的右侧车道!“铁锹先生”虽然立马一脚刹车,但为时已晚,还是撞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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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据“铁锹先生”回忆,当时黑狗看着没有明显外伤,它愣了一下就跑下高速。但“铁锹先生”汽车前格栅被撞坏,修理费为一千元左右。

事后“铁锹先生”报警,高速交警开具了事故证明。但当他再去报保险时,理赔员却说:“除非找到狗主人,否则只能按单方事故算,出险一次。”“铁锹先生”怎么想怎么亏,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还有别的办法吗?希望大家支支招。

有网友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杭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谢斌:“这应该是一个单方事故。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与无主动物或者野生动物发生碰撞,一般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对车辆当事驾驶员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证明,到保险公司申请维修赔偿。其次,如果和保险公司有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要求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应该是经济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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