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一桩特大诈骗案件宣判。
因担心女儿学业,某银行行长李某先后26次上当受骗,被骗金额达3.5亿元。在一次吃饭过程中,李某对赵某河提起自己的女儿正在准备参加高考艺术类考试,但成绩不理想。赵某河称“此事不难办”。
此后,自2015年3月至8月,李某向赵某河多次转账近2000万元。2015年9月赵某河又先后编织了“更改高考分数”等多个借口,先后8次骗取李某1.5亿余元。之后,赵某河再次冒充反贪局长,再从李某处骗得1.52亿余元。
钱到手后,赵某河购买豪车名表还参与赌球挥霍巨款。截至案发仍有近3.2亿元贷款未能追回。最终赵某河被判无期徒刑,李某获刑7年。
怎么我赚个几毛钱就难得不行,你随口一骗就骗到3个多亿?我们用的真的是同一种货币单位吗?愿意花1.5亿给女儿改分,这女儿考的是有多差。李某你好好想一想,就算她如你们所愿上了目标大学,这辈子能不能挣到3.5亿。等等,除非她考的是直通演艺圈的学校……那这就合理了。
难怪会出现烂尾楼和银行取不出钱的情况,原来都去用来“投资”教育了。再穷不能穷教育,行长格局确实“刑”。